泰山区召开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会,最新招生政策发布→

2023-08-09 14:14:28    来源:齐鲁晚报网


【资料图】

记者 张亢 薛小东

8月9日上午9点,2023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召开。会上发布了《2023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意见》)、2023年泰山区中小学招生流程安排表以及各学校招生计划等内容。

据了解,今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将于8月10日组织展开。《工作意见》中提到,小学入学条件为:需要年满6周岁(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)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;具有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非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(法定监护人)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;身体健康,具备基本学习能力。对于外来务工、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情况,《工作意见》规定父母(法定监护人)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持有泰山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,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,原则上期满一年以上;父母(法定监护人)至少一方在泰山区务工或经商;父母(法定监护人)在泰山区有稳定住所。中学入学条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具有泰山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;具有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;父母(法定监护人)在泰山区有自有房产的区外小学毕业生;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、经商人员随迁子女。

《工作意见》指出,2023年度招生坚持区级统筹、分级负责原则,按照“以区为主、属地管理”的工作思路,区教体局负责具体统筹组织、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相关工作,各街道(镇)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学校划片招生和统筹入学工作,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,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。坚持划片招生、就近入学原则,继续实行单校划片的方式,每所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,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,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。坚持公民同招、分批进行原则,继续实行“公民同招”,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,全部纳入招生平台统一报名,各学校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,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。民办小学招收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,民办初中招收泰山区小学毕业生及其他常住居民子女。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,不得再参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录取。公办学校招生按照常住居民、外来务工、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分类分批依次录取。坚持均衡编班、阳光分班原则。各学校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,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。不得以实验班、创新班等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、快慢班。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,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、男女比例均衡、上一年级休学学生复学需求等因素,编班后学生不得变动。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5人以下,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;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、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编班。

《工作意见》对于房屋产权进行说明,条件中的自有住宅,指适龄儿童父母(法定监护人)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(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),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。产权份额应为100%。房产用途(性质)须为住宅,工业用房、商业用房(含公寓)、储藏室、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。

值得一提的是,自今年起,外来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入学,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其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为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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